通知公告
第十一届全球华语科幻星云奖
组织委员会公告第一号
关于发布《2020年第十一届全球华语科幻星云奖章程》的公告
自2019年7月3日第十一届全球华语科幻星云奖组织委员会成立以来,开展了近半年的章程制定工作,由秘书处负责构思起草《2020年第十一届全球华语科幻星云奖章程(草案)》(以下简称章程草案)初稿,并根据委员们所提出的建设性意见综合修改形成至第六版。在7月28日的组委会第一次会议对总则、奖项设置等进行了逐条审议,修改了部分条款内容,增补为八十六条。在12月8日组委会第二次会议上,根据主办单位意见,增设了运委会执行副主席等,形成了第十版终稿。
本届章程是星云奖十年来的一次大修,自第八届组委会主要领导集体换届后,为适应新形势下成长为比肩国际大奖的迫切需要,引入了相当多的新思路和新办法,以下为本次草案制定时的一些要点:一、进一步完善了章程的结构和规理,对全文全新使用了章节条款的形式,便于直接查找引用,此外,删减了原本沿用的过去版本中一些过多重复叙述的内容,优化了整个评奖流程设定。二、对部分历史上阐述不清楚的内容,力求厘清、界定,加强和明确了各委员会的职权,如选委会新的两轮投票制,另外也增补了对弃评情况的处理。三、根据主办单位相关精神,本届仍然保留少儿科幻类奖项,总体架构也不作过大的改动。
第十一届全球华语科幻星云奖评选范围为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间发表的科幻作品及相关作品、人物,因此将于2020年1月1日正式启动。章程发布日起,即可向推选委员会(邮箱:kefu@csfa2010.com,主题:十一届星云奖)推荐九大奖项作品作者,经过初审复审两轮机制,决定各大奖项入围者,最后由评审委员会决出金银奖得主,2020年夏秋之际在中国举办颁奖盛典。
《第十一届全球华语科幻星云奖章程》经主办三方时光幻象、海南壹天、新华网同意,第十一届组委会主席陈楸帆批准,正式公布实施。
第十一届全球华语科幻星云奖组织委员会
2019年12月12日
2020年第十一届全球华语科幻星云奖章程
(2019年12月12日发布施行)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奖项
第一节 奖项设置
第二节 奖项参评标准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一节 组织委员会
第二节 监事委员会
第三节 运营委员会
第四节 推选委员会
第五节 评审委员会
第六节 少儿科幻评审委员会
第四章 时间流程
第一节 候选
第二节 初审
第三节 复审
第四节 入围
第五节 评审
第六节 颁奖
第五章 组织名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全球华语科幻星云奖由全球华人科幻爱好志愿者于2010年8月8日在中国创立,是从全球范围内发掘、评选和奖励优秀的华语科幻作品、作者、翻译者、评论者、绘画者、出版者和相关从业者等的公益性奖项。
第二条 全球华语科幻星云奖的创立,标志着华语科幻在世界上开始崛起,中国科幻迎来了新时代的曙光。
第三条 全球华语科幻星云奖的任务,是对华语科幻进行年度检阅,突显华语科幻文学发展成果,推动华语科幻文化产业振兴,激发华语科幻人才创新活力,引领华语科幻世纪全面到来。
第四条 全球华语科幻星云奖主体标识由成都时光幻象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在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注册为“华语科幻星云”商标。
第五条 成都时光幻象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是在中国成都市依法注册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是世界华人科幻协会实体支撑单位。
第六条 全球华语科幻星云奖历届的举办地城市分别为:第一、二、三届在成都,第四届在太原,第五届在北京,第六届在成都,第七、八届在北京,第九、十届在重庆。
第二章 奖项
第一节 奖项设置
第七条 全球华语科幻星云奖分为作品类、人物类2类奖项。
作品类奖项评选时间跨度为自然年,即前一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内容须以华语表达。
人物类奖项评选时间跨度可为数个自然年。
第八条 设置单项奖,评选金奖、银奖,若金奖空缺,则为4个银奖。
作品类中的小说奖,单项不得超过1个金奖。
作品类中的非小说奖,单项不得超过2个金奖。
此外,还将视情况设置专项奖,以及其他特别奖等。
第九条 2020年第十一届全球华语科幻星云奖共设9种单项奖、1种特别奖和1种专项奖:
(一)最佳长篇小说奖;
(二)最佳中篇小说奖;
(三)最佳短篇小说奖;
(四)最佳少儿中长篇小说奖;
(五)最佳少儿短篇小说奖;
(六)最佳翻译小说奖;
(七)最佳非虚构作品奖;
(八)最佳美术作品奖;
(九)2017-2019年度新星奖;
(十)2013-2019年度七星连珠奖(特别奖);
(十一)最佳青少年作品奖(专项奖)。